光復前之組織 隸屬臺北州,下設宜蘭、羅東、蘇澳三郡,郡下置庶務、警察2課,課下分派出所。 臺北縣屬時期(民國34至39年) 民國34年臺灣光復後初期設宜蘭市警務課及羅東、礁溪、蘇澳等警察所,仍隸屬於臺北縣警察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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